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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論事之戒法再論事之戒法 joseph於2011/05/03 15:22 回應/ 既然佛教大辭典提到:「在戒法上,終究是以受持本門本尊為唯一的本門事之戒法。」那麼,辭典中是否有提到:什麼是「本門理之戒法」? 抱歉於「佛教大辭典中」找不到你所說的「本門理之戒法」,所以無法給你回答。 嚴格來講:「唯持法華經為持戒」(守護國家論)是屬於「理之戒法」(唯心、觀念上的持戒),外在行為上的具體戒條才能稱為「事之戒法」。 最近因為你提出的「理之戒法」我翻遍了御書,可以告訴你御書中沒有「這一條道理」。因此,你所說的:「唯持法華經為持戒」(守護國家論)是屬於「理之戒法」,根本沒有這樣的說法。 佛教大辭典中「事之戒法」、「事之戒壇」我會整理放在後面讓你參考。 當然,為了圓滿日蓮大聖人:「唯持法華經為持戒」的要求,而杜絕一切會造成謗法(背棄三大秘法)的行為,例如:日興遺誡置文的廿六條等等,雖然看似「事之持戒」,其最終目標還是導向「理之持戒」。 因為,除了會造成謗法的行為以外,目前的日蓮大聖人佛法當中,並沒有積極約束:不是謗法卻會感招惡果的行為,例如:殺人、偷盜......等等,所以大聖人於致大學三郎書才說道:「縱為破世間諸戒者,苟能明辨大小權實等經,則世間之破戒亦是佛法之持戒。」 為何大聖人不要直接要求弟子檀那同時圓滿:「理之戒法」與「事之戒法」(乘戒俱急)?因為這只會因為讓不清楚「孰輕孰重」的眾生模糊焦點,倘若弟子檀那一味地持守事相上的戒條,沒有積極對治謗法,這與極樂寺良觀等等律僧的(乘緩戒急)有何差別?所以大聖人才會與傳教大師一樣「先立法門、後建戒壇」,而選擇將「對治謗法、妙法廣佈」列為首要,直到建立「事之戒壇」(本門寺戒壇),才會有「事之戒法」。畢竟,行者必須全然信受三大秘法,其外在所持守的戒律才有意義。 基於你立論根據錯誤,所以你提出這部分的論點一定是錯,所以不參與討論。 你所舉的御文:致大學三郎書才說道:「縱為破世間諸戒者,苟能明辨大小權實等經,則世間之破戒亦是佛法之持戒。」本篇御文全部是在破折華嚴宗及真言宗,尤其是對真言宗的破折。而以此段御文以對比的方式,說出比那些自詡為華嚴、真言形式持各種戒律的高僧還要優秀。 前後文應是如下: 而、日蓮居於末代,於此義也,粗有疑焉。尊遠賤近,上死下生,故不為當世學者等所用。縱是堅持三歸、五戒、十善戒、二百五十戒、五百戒、十無盡戒等諸戒之比丘、比丘尼等,依愚癡之失,而有謂小乘經為大乘經、執權大乘經為實大乘經等之謬義出現。是大妄語、大殺生、大偷盜等之大逆罪者也。愚人不知而尊之為智者。 縱為破世間諸戒者,苟能明辨大小權實等經,則世間之破戒亦是佛法之持戒。涅槃經云:「於戒緩者,不名為緩。於乘緩者,乃名為緩」。法華經云:「是名持戒」。繁故止之。(P1253) 就如日蓮大聖人以「縱以手指地,或有不中;縱春已至,花或不開,」P243確信的說出法華經的正確,這樣的說法是一樣的。 當「一大秘法」建立的同時,三大秘法就同時存在,就好像嬰兒出生其體雖小,他屬於人的條件就完全具備一樣,你會如此「切割的說法」正是因為你的「立論不正確」的原因。 至於「胸中肉團的本門戒壇」是否符合日蓮大聖人佛法正義?這種說法顯然已是禪門說的:「佛在靈山莫遠求,靈山就在汝心頭;人人有個靈山塔,好向靈山塔下修。」 「禪」是佛教修行中本就具備,並非特定修行或宗派的專用。以法華經來看佛的教法,究其根底全然不是為了「禪的修行」,而是依「禪」(止觀)獲得清靜透徹的智慧,據此而向所有的眾生分享,令所有的眾生都能達到如佛一般的境界。這也正是「日蓮大聖人的正義」。 事之戒法(佛教大辭典P1133) 以受持本佛日蓮大聖人所顯之御本尊,名為受戒(持戒)。於受持御本尊的正確信心涌現佛界,在事實上成就防非止惡的戒之義。謂本門戒壇。《身延相承書》述示:「日蓮一期之弘法,付囑白蓮阿闍梨日興,為本門弘通之大導師。國主若立此法,須於富士山建立本門寺戒壇,唯待時耳。云事之戒法者,此也」(第一六九○頁)。 事之戒壇(佛教大辭典P1133) 本門戒壇有事之戒壇與義之戒壇的二義。事之戒壇是順應廣宣流布的事相實現而建立的戒壇,《三大秘法抄》說示:「戒壇者,王法冥於佛法,佛法合於王法,王臣一同,持本門之三秘密法,將有德王、覺德比丘之昔日行儀,重現於末法、濁惡之未來時,當頒下敕宣及教書,尋覓似於靈山淨土之最勝之地,建立戒壇,唯待時耳。云事之戒法者此也。但非僅為三國並一閻浮提之人,懺悔滅罪之戒法,大梵天王、帝釋等亦當下降來踐之戒壇也」(第一○六二頁)。為全世界的人們懺悔滅罪的道場,互誓祈願全人類和平的根本道場。相對的,義之戒壇則是廣宣流布的事相尚未實現時的本門戒壇,既是供奉本門本尊,以廣宣流布的大願,從事信心修行的場所,則不論何處,於戒法及其功德上,皆與事之戒壇完全「同意義」,故謂義之戒壇。義之戒壇雖與事之戒P1134壇有區別,但並不能因而就說是與?門理之戒壇相同。因為在戒法上,終究是以受持本門本尊為唯一戒的本門事之戒法。且、戒法是事之故,其功德亦如所述:「望見此砌之輩,無始之罪障,當下消滅,三業之惡,轉成三德」(第一六六五頁),當場就可滅除根本之惡的無明,產生涌現佛界的功德。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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